开车撞到人对方骨折假如我全责,三者险100万不计免赔,我是否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开车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撞伤骑电动车的人,对方小腿骨折,入院当天伤者要求我垫付医疗费用,我没有同意,第二天他委托别人和我一起去交警大队签了责任认定书,我全责,那么我可以把余下的事情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吗?买的三者险100万不计免赔,那么这时是不是就可以把所有的费用及赔偿事宜交给保险公司和伤者去对接处理就行了

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因为保险公司只承认投保人,待理赔手续办完前需要投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两千零六年三月机关颁布了相关法律规定里,规定境内机动车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并将投保此险作为机动车上牌年检的必要条件,并在车辆前档张贴保险标志,交通警察有权检查。另外保险企业商业性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自愿保险,可以给车主提供更大更全面的保障,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保障,受到广大车主的欢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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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2
这种情况下,你如果不想额外拿钱,那你就先跟保险公司确定好医院里哪些药是能报的哪些药是不能报的,出现这种事,正常是全责先行垫付伤者住院相关费用,但是你要是不想垫付或者无能力垫付也没人逼你一定要拿钱的,所以也可以与伤者沟通好,由伤者自己垫付医药费的,你只需拿着医院开出的相关单据找保险公司赔付完交给伤者即可。
第2个回答  2019-03-21
你肯定要自己去处理,保险公司只认你,不会认伤者的;伤者也只认你,所以你要垫付医药费,保存好所有单据,再找保险公司理赔。
第3个回答  2019-05-11
最好自己不垫钱,钱垫进去了还不知道会不会全报。我车险买的是太平洋保险,(三责50万不计免赔),也发生了事故,造成人伤,自己垫进去的医药费也有一万多,现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说医药费只报医保内用药,非医保用药不报。
第4个回答  2019-03-22
可以的,这种情况只要你是正常人,保险公司全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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