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新项目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已经预缴的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吗?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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