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后跟骨粉碎性骨折,有内固定钢板,工伤私了,可以提哪几方面的补偿,各多少钱?

如题所述

三个一次性补助金。
职工工伤致左脚跟骨骨折,经钢板内固定,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之规定,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
职工工伤评定为九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一、治疗费用符合“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符合的谁同意使用谁支付;
二、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四、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六、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七、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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