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25
保存工资单,收集证据,没办劳动合同,但已是事实合同了,可劳动部门咨询。
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没必要写书面离职报告,提前口头告知(注意录音或录像)。
若走人扣工资,可申请仲裁,可能结果是非但不扣工资,还得补交养保。
第2个回答 2019-10-25
自7月25号入职至今已四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由于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无需履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25
离职一般都是要提前打报告的。你一定要签合同。有什么问题,也有依据。
第4个回答 2019-12-26
如果楼主从7月25号已入职到现在的单位,那说明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了,已经变成了正式员工,如果正式员工的话,一般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但如果企业在此期间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也可以组取出,反正要求企业给予双倍的工资。但是企业又为你交了保险,这一点又有些那个等于是给了你合同约定的工资了,但是离职要扣工资,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只要你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就不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