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张银行卡被警察询问罚款了还有事情吗?

如题所述

你卖了一张银行卡,你的胆子可真够大,这种东西能卖,虽然说已经被警察询问罚了款,但是还会有后续的事情,就是会被叫去做笔录,还有随时有可能会被叫去派出所进行询问,所以说最后还是收敛一点好,做个好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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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卖自己的银行卡犯法吗
卖自己的银行卡犯法。
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银行卡,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也不能买卖。
因此,我国在很多的法律上都有规定,卖自己的银行卡是属于违法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是犯法的。大家在实际中就不要进行卖卡,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的处罚。看完之后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第2个回答  2020-09-19
杭州网讯 今年3月27日下午4时许,南京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傅先生向警方报案称,当天上午有人假冒公司老总在公司的QQ群内让他打款到一个工行账号,得到指令后,他分两次向这个账号汇款94.8万元,后来发现被骗。

警方以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发现该工行账号是在杭州开户,时间是在3月10日,持卡人为邓某,该卡开通后除了这两笔外并没有资金往来,在事发当日,钱已全部取出。经侦查,警方3月31日在杭州将邓某抓获。当邓某听说其涉嫌“诈骗”后,邓某吃惊,“不会吧,我只是卖了我的银行卡而已,怎么会诈骗呢”,邓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邓某,安徽人,21岁,上老家上到初二,就外出四处打工,今年初来到杭州,但并没有找到工作,3月10日他在下沙找工作,在路上看到一辆红色别克汽车的玻璃上贴了一张广告“开通四个证券账户,报酬200元”,邓某上前询问,林老板告诉他,就是让他办理工、农、中、建四大行的银行卡,办理好,并开通网银后,将卡卖给他,办卡的费用林老板出。邓某就同意了,这样,邓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办理了四张银行卡并开通了网银,将卡连U盾全部给了林老板,得款200元,而至于林老板有没有开通证券账户,拿卡做什么用了,他不管。

警方的调查指向了林老板,4月1日在杭州某银行将林老板抓获,同时还有两男一女,这两男一女全都是来办银行卡准备出售给林老板的,在林老板的身上,当场查扣了28张银行卡。这个林老板姓查,湖州人,32岁,从今年3月份开始,他在网上看到有人收银行卡,他就以招兼职的名义,或是开证券账户的名义在QQ群内或在他租来的汽车上张贴广告,以此来让他人办理真实的银行卡,他以每套150-200元的价格收来,转手以600元每套的价格售出。6月24日,查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移送杭州警方。

经查,1个月的时间内,查某共收购银行卡48张,已出售17张,非法获利了1万余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查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于今日将查某依法公诉。

检察官提醒,现在各类诈骗,如电信诈骗等,骗子们为了逃避警方追查,往往利用他人的银行卡收款,转账等,邓某等人为了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他人就有可能利用此卡犯罪,不仅为警方破案带来干扰,也会给其自己的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第3个回答  2020-09-18
中国警察网讯 我们都知道办理银行卡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一张小小的卡片不仅仅涉及到我们的资金安全,也包含了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是基本的常识,不过,有人不但不仔细保管,还贩卖自己的银行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3月份,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港路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内有人贩卖银行卡,根据调查,民警在嫌疑人黄某家里发现大量的银行卡,最初是李某通过朋友介绍,告诉他可以办理银行卡之后,把卡和U盾一整套贩卖可以获利1000元,后来,李某将消息告诉他的朋友黄某,黄某又告诉自己的朋友熊某、刘某、赵某三人,这三人商量后分别在各银行柜台办理了银行卡和U盾,交由黄某统一贩卖。虽然他们是出于主观意愿来贩卖银行卡,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妨碍信用卡管理罪。

  办案民警在辖区内某小区5楼501室成功抓获五人,经讯问,该团伙成员对从事贩卖他人银行卡、U盾设备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其头目已潜逃至国外。目前,该犯罪团伙头目已被民警上网追逃,其余五人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第4个回答  2020-04-23
这是犯法的事,虽说被警察处理了,但并不是说没什么事了,如果犯罪分子用该银行卡犯大事,后续警察可能还会找你询问,但还没到判刑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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