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闯红灯撞死老人,执行公务可不可以免责?

救护车闯红灯撞死了六旬老人,执行公务是不是就可以免则?

我感觉还是要负责任的吧,毕竟是一条人命,你不能为了救别人的性命而抛弃另外一条性命,救护车闯红灯是可以的,因为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是在闯红灯的时候,还是要看清楚人行道上到底有没有人才可以通过的,毕竟都是人命关天的事。

一般来说,即使是普通的车辆,在正常行驶中的时候,有一个人闯红灯过了马路,小轿车没有看清楚撞了人的话,应该也是要负责任的,因为毕竟是一条人命,而救护车作为救死扶伤的交通工具,更要注意行人,躲避行人,也不能一命换一命啊,老人的家属肯定不愿意。

我感觉这辆救护车的司机一定要负责任,是为了救人也不行,所以以后开车还是要多注意安全,多注意行人,不要因为急事就忽略周边的环境,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一下家属怎么说,最好沟通一下赔偿的问题,不要互相推卸责任就好。

很多网友都说应该判刑,但是我感觉毕竟是救护车,车上的人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心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估计会有惩罚之类的。

反正还是要提醒广大车友,这一件事也给了大家警醒,过马路的时候,无论是绿灯还是红灯,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着没人就加速闯过去,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在你的盲点区闯出来一个人,你来不及刹车,有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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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30
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能免责的。
在交通事故中,判断各方责任大小的主要参照,在于引发事故的原因,即哪方的行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力和引发力较大,哪方就应承担较重的责任。特殊车辆在优先通行时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也应以此为参照。
救护车享有的道路优先权是法律赋予的保护生命的积极手段,而不是逃脱责任的借口。事件中的救护车闯红灯,而且不算执行紧急任务,应承担多大责任,这既关乎被害人家属能否得到足额赔偿,也关乎公众对特殊车辆通行权的监督。
第2个回答  2019-07-30
执行公务不可以免责吧,具体来分析这个事,救护车闯红灯,首先看救护车是不是正在紧急救援路上闯磨红灯,如果不是紧急救援情况,那么应该由救护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救护车是在紧急救援的时候,闯红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是允许的。但是,因为闯红灯,就不能避免发生事故,其他行人和车辆应该紧急避让,但是这种情况属于特殊,对吧,你救人,把人撞死了,无论被撞死老人是否没有紧急避让,都应该有责任,但这个就应该由共产党的制度来买单,毕竟法制不健全的国家,非要号称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共产党应该给老人报销,不能定救护车和司机的责任,不然谁还敢来救护车去闯红灯为了救人?
第3个回答  2019-07-25
可以的吧,救护司机也不是故意的,120属于特殊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撞了人是免责的。我们都希望不要有这种意外发生。
第4个回答  2019-07-30

当然不是的。目前规定,救护车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特别通行权),但任何权利都是受限制的,优先通行权亦不例外。
具体法律规定来自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很显然,救护车行使优先通行权的前置条件至少包括两条:“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优先通行权不是“免责金牌”,如果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就可以随便违反交通规则,无论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都不用承担责任,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所以,即使是救护车也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通行,不是横行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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