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分录的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原材料,2008年5月1日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80万元, 2008年5月10日,支付乙公司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另根据税法规定,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10万元, 2008年5月17日甲公司收回加工物资后,进一步加工A产品,发生加工费10万元,在2008年5月25日将加工后的A商品出售50%,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60万元,款项未收。另外50%由工程部门领用。A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1日发出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10日支付加工费及进项税、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17日收回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08年5月25日最终出售A产品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将A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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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7
这么简单,还是好好看财务会计书吧!书上都有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09
悬赏分都不给,谁肯回答? 看书!!!!!!!!!!!!!!!!!!!!!11
第3个回答  2009-02-26
悬赏分都不给,谁肯回答?
第4个回答  2009-02-27
看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