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时间的认定问题~~~~

虽然退休离我还非常的遥远,不过我还是有必要知道目前现行关于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时间上的认定方式。我是北京人,我查阅的信息告诉我的认定方式,应该是以同一个工资基数为一个基数年累计(每年的4月到第二年的3月吧,具体忘了哪月核定基数了),不满12个月不算。。。(北京社保网上写的)这样的话。。。如果之间有断保的话,岂不是基数年中其他上交的钱都不算了啊。。。
请问哪位高手知道准确的信息,谢谢。。。有分送啊。。。
谢谢啦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缴费月数计算,每满12个月算一年,不足一年的计算到月数。比如缴费月数为366个月,换成缴费年限为30.5年。

本人原创《退休条件》,请在百忙中仔细阅读。

一、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以上(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
1.女:单位参保的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
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位参保,个人参保。
3.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女工人45岁,男工人55岁)。
4.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简称病退,女45岁,男50岁)。

三、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
1.实际缴费年限:从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算起。中间有停保的,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实际缴费年限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之一。
2.视同为缴费年限:参加社会保险之前,有在公有制单位工作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工龄),称为视同为缴费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要以档案为依据。视同为缴费年限不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但是可以增加养老金金额。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建议亲临社保中心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

更多社会保险常识(本人原创):http://i.cn.yahoo.com/elephant0308/blog/p_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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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6
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样子,养老保险缴费累计年度是按月算的,如果你以前拿过养老保险转移单(现在转移养老不用了),或现在拿过养老保险对账单,你应该会看到累计年限的。而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累计年限是精确到年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第2个回答  2008-12-26
断保你可以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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