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后国税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怎么收税,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2014年7月1日后国税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收税方法:

第一,20144月,国家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 为便于小型微利企业等纳税人在月份、季度预缴、预征企业所得税时即可享受减免税政策,税务总局决定修改纳税申报表,以适应政策管理服务的需要。
第三,申报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以往预缴申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等项目,以便纳税人在按月按季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税。
第四,《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自2014年7月1日启用,不影响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小型微利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先享受优惠政策事后备案即可,符合条件的企业即使在按月按季预缴时没有享受优惠,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仍然能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优惠。

二、2014年7月1日后国税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收税标准:
1、增值税:2014年2季度开始,按核实的应税收入(核定,查账等),在2万/月或6万/季度标准以内,免收增值税,超出该标准,按应税收入全额3%征收增值税。
2、如涉及消费税的行业,消费税按原标准执行。
3、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税额低于10万的,所得税按原应税额基础上减半增收,基础税率20%,换句话说就是年利润低于10万的,按10%上交企业所得税。超过10万的,按20%或符合相关优惠后的税率进行征收(农林牧渔、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等国家扶持行业,残疾人、大学生创业、转业军人等都有相关优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04
增值税:2014年2季度开始,按核实的应税收入(核定,查账等),在2万/月或6万/季度标准以内,免收增值税,超出该标准,按应税收入全额3%征收增值税。

如涉及消费税的行业,消费税按原标准执行。

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税额低于10万的,所得税按原应税额基础上减半增收,基础税率20%,换句话说就是年利润低于10万的,按10%上交企业所得税。超过10万的,按20%或符合相关优惠后的税率进行征收(农林牧渔、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等国家扶持行业,残疾人、大学生创业、转业军人等都有相关优惠,很多,你可以在网上详细搜搜)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605/063519318924.shtml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