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2014年2季度开始,按核实的应税收入(核定,查账等),在2万/月或6万/季度标准以内,免收增值税,超出该标准,按应税收入全额3%征收增值税。
如涉及消费税的行业,消费税按原标准执行。
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税额低于10万的,所得税按原应税额基础上减半增收,基础税率20%,换句话说就是年利润低于10万的,按10%上交企业所得税。超过10万的,按20%或符合相关优惠后的税率进行征收(农林牧渔、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等国家扶持行业,残疾人、大学生创业、转业军人等都有相关优惠,很多,你可以在网上详细搜搜)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605/0635193189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