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的计提比例

如题,请教新税法和新会计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的具体相关规定及计提比例和抵扣办法

一般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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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7
三项经费离不开工资,过去是计税工资,现在工资可以据实扣除,所以三项经费的扣除标准为实际发放工资的14 2 2.5
第2个回答  2009-02-07
税法规定的可以扣除的比例
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福利费 工资总额14%(据时列支 不再计提了)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总额2.5%
怎么用是你们公司的事情 到最后税务只允许按上述标准扣除 超出部分纳税
第3个回答  2009-02-07
税法在以下比例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总额2.5%
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必需要工会发票才能扣,)
福利费 工资总额14%
第4个回答  2009-02-07
职工教育经费 改为工资总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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