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亡人事故应赔偿多少钱?怎么算?

车主意外撞死了一名骑自行车下班的工人(该工人35岁),车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车主要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再乘以你的事故责任比重,就应该是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交强险最高赔11万,但如果定你无责,最多赔10000吧~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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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4
先看事故责任,主责以上车主要被提起公诉的。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事故只要是有责任的,无论责任大小,医疗费最高10000元,死亡最高110000元。减掉交强险的赔偿款后,其余部分商业险按事故责任承担。死者是工人,应该是城镇居民吧。死亡补偿费等计算办法参照二楼的。
第2个回答  2009-02-13
交强险限额死亡11万、医疗费1万之内的有保险公司赔偿。商业三者险如有在投保限额内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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