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题所述

打离婚官司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
能够协商一致,
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
姻登记机关办理了,
即可以节约费用,
又可以节省时间。但李律师建议,
最好在
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
并双方签字,
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
省得双方
在民政局办手续时,
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
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
办妥的尴尬。

但是,有近
40%
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
致,
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
直至诉到法院。
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
一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

一、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

)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
;

(2)
结婚证书
;

(3)
身份证
;

(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
在提起诉讼之前,
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
份证上的一致。
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
否则有的法院会
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
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
这是非常麻

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
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
、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
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
注意写明原、
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
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
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
如写长篇小说,
洋洋几千言,

者罗里罗嗦,
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
全部写在诉状上,
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在正文里,
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
记实性、
记事性
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

)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
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
先少预交诉讼费用,
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
而是因为起诉后,
原、
被告仍
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也就是仍有协商致,
协议离婚的可能。
但如果一旦协商一
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
会越大。
而对于法院来说,
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
责令原告补交诉
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当然,
李律师在此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
这样会引起法院
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

)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
(
比如周
五上午或下午
)
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
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
或哪个法庭,
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一般立案后,
三天内
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
因此,
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

)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
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
只能委托法院调查,
或申请法院出具调
查令调查。
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
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
因此,
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
请书,
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
不至于“打草惊蛇”,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8

被告离婚官司,没有必胜技巧的。因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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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18
‍‍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起诉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二)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

  (三)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二、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若不出庭,会缺席审理。

  (二)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三)调解程序。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三、离婚律师提醒:判决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一)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二)一审判决离婚后15日内,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结婚。需等15日后,上诉期已过,一审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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