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原长春税务学院)创建于1946年,是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财经学校。目前,已形成专业配套,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为基础的、各专业相互交叉渗透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198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28个;国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9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共建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吉林财经大学(原长春税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1984年开始招收学员,现有本、专科18个专业,在籍学员5000多人。
函授教育在全国11个省区设有60多个函授站点;业余主要面向长春市区招生;同时也招收税务、金融等系统委托培养的学生。
按照“正规办学、质量第一、科学管理、学以致用”的办学指导思想,我们把成人教育的重心放在内涵质量的提高上。在1991年和199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函授、业余教学质量评估中,我校两次均被评为先进;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组织的部属院校成人学历教育质量检查评估中,我校被评为优秀;在1999年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工作会议上,我校《创办一流的函授教育,为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的材料,被选定在全体大会上发言,我们的函授教育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25年来,我校毕业的成人学员30000多人,他们已经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有1人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有10人被评为系统的国家级先进个人,有30多人被评为省、自治区级先进个人;有6000多人获得学士学位,50多人被提拔为处级以上职务、1000多人获得高级技术职称。
吉林财经大学的成人教育事业继续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形式
函授
函授教育是以通信辅导或自学为主、面授辅导为辅的学习形式。我校举办的函授教育以自学为主,自学时间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二,面授辅导主要是每年的寒、暑假集中辅导10天左右。
业余
业余是利用业余时间到学校学习的形式。我校举办的业余教育是利用晚上或周六、周日授课,授课地点在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
以上两种学习形式本科毕业生需撰写毕业论文,专科毕业生需撰写调查报告。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我校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文学学位授予权。
相 关 政 策 介 绍
一、考试报名时间:7月末至8月中旬(以当地招生办通知为准)
二、考试时间:每年10月第二个周六、日
三、考试科目:专科起点本科:法学专业:政治、外语、民法
计算机专业:政治、外语、高数(一)
其他专业:政治、外语、高数(二)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外语、数学(分文、理科)
高中起点本科:语文、外语、数学、理化或文史综合
四、录取: 12月统一录取,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达到省招生办最低控制线,我校均能录取(年满25周岁加20分)
五、学制: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均为2.5年,高中起点升本科为5年
六、学费:函授本科每年1500元,专科每年1200元。
业余本科每年1800元,专科每年1500元。
七、书费:函授、业余共计400元,高起本5年800元。
八、毕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吉林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在教育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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