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一般人员结婚办婚宴需要向纪委报告备案吗

如题所述

如果机关一般人员结婚办婚宴,不需要向纪委报告备案,只需要向个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填报备案单就可以了,不用向纪委报告备案,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走就可以了。和一般人员结婚不用政审,在涉核等国家重要机密部门工作,要报单位。
【法律分析】
机关一般人员办理婚宴不需要向纪委报告,但是相关法律对于事业单位办婚宴有着一定的桌数规定: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限制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限制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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