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我是站在儿媳一边的,公婆做得没有道理。
这件事其实不是讨论“出嫁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你指的究竟是那个“女儿”呢,还是那个“儿媳”?指向不明。
但买房却要留一个房间给女儿,这是侵犯了儿子儿媳的空间。
众所周知,在古代,女人嫁到丈夫家,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住的是男人家的宅子,那么男人家的父母就有决定权。
可是到了现代社会,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家庭的主角是夫妻,而不是再是传统的那种大家族的老人主角,公婆其实是次要角色了。
这种情况下,房子主要是给两夫妻住的啊,让父母来陪同住在一起,这算是儿媳作为女人通情达理的了。可是如果公婆得寸进尺,还要把自己家的女儿也弄来一起住,那就是侵犯了人家夫妻两口子的正常权益了,等于说是“越界”了。
就算再退一步说,房子是公婆出钱买的,替儿子儿媳买的,但是这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儿子的名字呀。儿子难道就愿意自己老婆孩子,然后妹妹还要住过来吗?
这是现代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容忍的,换你你愿意吗?我想就是公婆他们自己,如果遇到这种事,也不愿意吧?
说到底,还是老一辈人的传统观念所致,他们把晚辈、尤其是外来的媳妇当做私人财产一样,觉得你就要受我支配,什么都要听我的才行,我才是一家之主。
所以我认为,这个儿媳抗议,是正常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