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余华的作品?

如题所述


       很早之前看过张艺谋的电影《活着》,就一直觉得这是老谋子拍过最好的电影了,其实重要的还是剧本好,烂剧本遇到再好的导演也最终只能是烂片。所以,就晓得了《活着》原著的作者是一个叫做余华的先生,至今才从百闲之中抽出时间来看他的作品真是亏大发了,看完他的三部曲《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才惊觉这是我看过当代作家里最好的几部作品,且不带之三。年轻的这二十年活着总是轻浮,走路也飘,如今才感觉到活着的重量,每一步都咫尺千里。


        关于《活着》
        《活着》让我想起了张悬的一句歌词“我们拥有的都是侥幸,我们是失去的都是人生”。人生有多“苦”?可能那些岁月每天就像兔子偷吃蛇胆一样过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他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如果岁月注定是苦难的,天空注定是悲伤的,那么这些苦难和悲伤已经不足以让一个人流泪,倒是苦难中的那一丁点幸福是那样容易让人落泪,一个拥抱,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让人觉得此生无悔。苦难让人明白,存在于世已经很不容易了,活着,是奢侈品,那些早一步而去的人,也许没有活着的人想象的那么糟,至少他们不用经历苦难为奢侈买单。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关于《在细雨中呼喊》
        经常早上醒来的时候,都希望昨日的痛苦都是一场梦,它们根本没有来过,睁大眼睛安静的打量周遭的世界,都还是它们原先的模样,可现实总是一记火辣辣的耳光将我从梦中揪出来。可能我是太过于软弱,所以世界才会看上去那么凶狠,可当我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在细雨中呼喊》是从一个成长中孩子的眼睛来讲述一段故事的,可能孩子的眼睛都是比较干净纯洁的,所以从孩子眼睛中看到的世界也比真实更加真实吧。我想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一个池塘,或者至少梦想有一个池塘,梦到自己在池塘边玩耍,看天空湛蓝,看水草青葱,看鱼儿漂游,池塘深处总是蕴藏着很多秘密,只有自己和小伙伴们知道。但是,我们不得不长大,不得不和孩子的秘密告别,就像书里写的“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他一但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只要还没有倒下,我们就不得不前行。我们一路上那么崇拜太阳,却从未能真正看清它,因为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
        如果不得不前行,那我也希望长大的慢一点。时光,慢一点,再慢一点。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也许就是这么一句朴实的话在时间重复连结起了一代人的命运。每一次这句话出来的时候都有一种若有其势的底气,也许是每一次卖血后都有一种挥洒热血的豪迈吧。这是一个荒唐的年代,活着的人活得荒唐,死去的人死的荒唐,人生也是荒唐的,但唯有一种东西它不是荒唐的——人性。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弥补一乐犯的错误,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二乐能够回城,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连着卖血是为了给一乐看肝病,可能是上天怜悯好人吧,他居然没有死去,用卖血来维持着一个随时都可能倒下的家,就是这份朴实和沉重的爱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余华和王小波都喜欢写那段岁月的故事,余华把这些岁月写的不堪回首,一旦回首,都是眼泪;王小波把这些不堪回首写的看上去那么有趣。也许,比起那个年代真真实实活着的人来说,这些文字可能都太过于苍白。
           严肃的说,如果生活不是那么严酷,我可能会笑的更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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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30

看余华,是大学时候的事了。当时,因为以前深受鲁迅、冰心、老舍那些文人的影响,一直觉得老一代国产作家写的东西已经out了,所以对他们老一代作家并不是特别喜欢,接触也不多。偶然间,一个平时很佩服的同学推荐了《兄弟》这本书,余华的,我就看了一下。这一看不打紧,瞬间被这个作家给吸引了,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幽默、犀利的文字,晓说中的人物那么贴近现实,又那么抽象离奇,让人的心跟着小说里人物的机遇忐忑不安。


看了《兄弟》之后,我又看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后来又看了《第七天》。余华的书,有一个特点,主角都是底层人民,他们的生命都很破折,却很乐观。余华的文字很幽默,一开始看就会被吸引,是不是会笑出来,但是笑着笑着,会慢慢变得沉重,当你发现在你眼里好笑的东西,是他们真正的生活的时候,就慢慢理解了那个年代。


因为第一本书是《兄弟》,所以我对《兄弟》的印象很深刻。兄弟两人,一个从小是乖孩子,长得帅,事业顺利,爱情美满;另一个却从小就是痞子,偷看女人屁股,不好好工作,各种折腾。到后来,因为社会变革,乖孩子下岗事业,卖花,最后屈辱的生活,老婆也去找他的兄弟了;痞子却抓住了社会的时机,成为浪尖上的人物。而最后,成为人生赢家的痞子,还是在怀念自己的兄弟。这看起来很荒诞,但想想,却很现实。我想,这就是余华的小说能抓住人心的地方吧。


余华不是一个产量很多的作家,而且他的巅峰貌似就是《活着》《许三观》《兄弟》,到后来的《第七天》就没以前那么好看了。如果开始看的话,建议从前期的作品开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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