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挂失后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如题所述

  可以用的,这在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里,有明确的规定;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身份证丢失的,是不用挂失的,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身份丢失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11
如果在有效期内找到的,本人可以继续使用,期满交给发证机关。

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