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深圳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有深圳居住证申请住房补贴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
2、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4、财务部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每半年复核一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调入的在职人才和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规定的新引进人才。人才引进时点以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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