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单位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一、劳动合同到期前被辞退如何赔偿?
1.经劳动双方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虽然劳动合同是由企业人员保管的,但你也不用太担心。
3.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
二、辞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这时候要考虑多少种情况才能最终拿到员工的赔偿?本文对此案例进行了详细说明:
1.经济补偿
员工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法上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虽然属于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但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有经济补偿。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他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年10个月。根据劳动部的规定,他应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在上海管辖范围内,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5条:“这样的话,你可以得到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怎么算?
具体情况看当地法规政策。
劳动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但是如果他们的合法权利被用人单位侵犯,不申请劳动仲裁,不举报,那么国家是不会处理的。所以首先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要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我们就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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