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事迹推荐表范文如下:
×××担任少先队副大队长,红通社校园记者站副站长,红领巾广播站广播员,国旗班护旗手。
一、不服输的小学生
在学习上,×××有一种不服输的韧劲,课堂上,积极发言,敢于提问,也善于质疑;课外,喜欢阅读,也总会挤时间遨游在书海中。
先后被评为区“优秀少先队员”、区“三好学生”,区“美德少年”,在区中小学生汉字书写大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孙敬修”杯学生故事比赛中获“二等奖”。
二、不断学习的小记者
学校要成立红通社校园记者站的通知一发布,凭着对摄影和写作的热爱,__X第一时间就报了名,认真参与学习朝阳区红通社线上媒介素养课程,获得“红通社优秀校园小记者”称号。
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小记者和拍出高质量的影像,×××报名参加了“影视编导”课程,利用课余时间不断提升摄影能力。
三、热心公益的小太阳
×××经常参加一些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好书伴成长”捐书活动和“爱心连西部,携手送温暖”向西部捐赠物资活动,用自己的行动热心公益,奉献自我,温暖他人。
在“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一起走”、“青少年‘桶前值守’垃圾分类志愿行动”和“分小萌”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等一系列志愿公益活动中,走进居住社区为大家讲解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
“红领巾奖章”星级章的评定
“红领巾奖章”星级奖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五星章是“红领巾奖章”的最高等级。
个人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根据少先队员获得基础章和特色章(包括学校原有奖章)的情况,进行考察、评定、颁发。个人二星至五星章由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少工委颁发,原则上须从下一级星级章获得个人中推选产生,具体评选方案由各级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
集体星级章根据集体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来进行考核评定,面向中队和大队组织颁发。一星章面向中队组织,由学校少工委颁发。
二星至五星章由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少工委每年颁发一次,原则上须从下一级星级章获得集体中推选产生(优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具体评选方案由各级少工委自行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