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
(1)加分的范围条件和分值
加分范围:在2011年之后退役,报名参加本次笔试,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人员。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
加分分值: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2)受理加分的程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者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在3月28日至3月30日期间,向退役士兵档案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立功受奖情况、入伍和退役时间、全日制学历层次及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初审合格人员数据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总,交由各市委组织部复核后赋予分值,经网上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加分。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上述审核材料中,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不用考生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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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7
根据《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实施办法》,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确实有相应的加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退役士兵加分:退役士兵可以获得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加分优惠。根据规定,退役士兵可以获得10分的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其他省份的公务员考试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如果您是退役士兵,并且有意参加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招录公告和政策文件,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准确的加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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