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员工交违约金,不给员工办离职手续,对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根据我国有关劳动法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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