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因感情不和,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现在孩子已经大学毕业,我就向她提出了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过程大概有半年之多,拿到判决书时才发现,她已经怀孕6-7个月,肚子已经很大了,按照这个时间计算,我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她就已经跟别人怀孕了,她这种行为算是重婚罪吗?我还可以维权吗?(内容来源网友求助)
【我的看法】
01先从法律法律方面讲: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对存在过错的一方,需要给无过错的一方适当经济补偿。
一,有重婚罪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为的。
四,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触犯了以上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存在过错方给予经济上的赔偿,法院在判定离婚案件时,依法就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向无过错方倾斜。
如果已经拿到离婚证以前,女方已经怀孕6个月,这足以证明女方在婚姻期间内出轨,就触犯了《民法典》中的规定。只要事实存在,有确凿的证据,你是可以将前妻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她给予经济上赔偿。
02是否有时效?
法律对任何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都规定有一个追诉期,年限不等。如果你和前妻离婚还在一年之内,发现了前妻在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的话,没过追诉期,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已经过了一年的追诉期,你再有证据和事实,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就得不到法律支持了。
03个人建议
如果拿到离婚证以后,才知道你前妻已经怀孕6个月的话,想要证明前妻和他人同居出轨,就需要找到证据,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劝你你最好别耿耿于怀,应该从噩梦中醒来,重拾自我,提升自我,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