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一步,向公司明确,口头告知的方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司必须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在公司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的情况下,员工应该做到按时上班,正常完成考勤;
第二步,判断公司的单方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此处明确,一般其事实依据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都不在合法辞退的范围内,退一万步讲,即使辞退行为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情形,但也需要公司能够证明事实依据充分月程序正当。
第三步,明确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想继续保留这份工作,以书面形式发出声明,告知公司不认可公司的单方解除行为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发出声明的第二天正常打卡上班,若公司要求立即离开,此时应注意固定好相应的证据,同时准备材料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当向公司争取应当支付的经济赔偿金,公司拒绝支付的,可准备材料提起仲裁。
最后,希望各位劳动者在遭遇不合法不合理的对待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这个不怎么好的就业环境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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