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明男子挖的是一般的祖坟,估计法院并不会对他重判,但他挖的祖坟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而且盗走了大量珍稀文物,而且在黑市上出售,由于数量过大,所以被判死刑,这其实一点儿都不冤。
在中国偷坟掘墓都是被人们深恶痛绝的,如果出现了一个人挖自己家老祖宗的祖坟,那更是不被族人所接受,但是陕西这名男子就做出了这样的事,为了一夜暴富,他不惜挖老祖宗的坟。但他忘了这个祖坟属于文保单位,尽管里面有很多好东西,但是这属于国家文物,并不是自己可以随便挖的。
挖自己老祖宗的坟墓并拿到里面的很多珍稀文物后,他在黑市上大量出手,在很短的时间就发家致富,由于其手中的文物都是真品,而且数量较大,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其实他挖到的瓷器很多都属于宋代官窑瓷器,要知道官窑在古代是专为皇帝烧制的瓷器,一般人根本无法获得,而且目前存世的宋代官窑瓷器很少,因此这些都属于珍稀文物。截至案发,他一共盗窃走了100多件珍稀文物,数量惊人。
由于盗窃文物数量惊人,而且在案发之后,还有陶艺和拒不坦白等行为,是在其他人都招供的情况下才无奈交代问题,所以他没有任何自首情节,并不具备减刑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被判死刑,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靠盗墓发家致富,并不是光彩的事,挖自己家的祖坟也是违法行为,将价值无法估量的珍稀文物在黑市上出售,本身就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无论从人情和过法的角度讲判其死刑都不为过。
可能是认定他在私藏这样的东西,就是严重的犯罪,是导致物品贩卖去其它的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