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时效

甲父亲家里有8套房子,后其父亲去世~甲的后母霸占所有房产,其父亲死时甲未成年,甲还有一亲妹妹不满14~~!4年后的今天甲长大懂事了想要回属于她自己的遗产,请问大家这场官司怎么打?细节问题怎么处理?甲父亲去世前其后母就和别人有点关系。现在甲只想帮父亲拿打官司赢的钱给自己父亲弄一快坟地~!希望网上好心的律师给我点意见~我是甲的同学也学法律~想帮她打这场官司顺便锻炼下自己~~希望大家给我点建议,和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谢谢大家了~
一代宗师,最近我得到了一份证据~甲父亲临死前有分遗嘱,上面写的其父生前的个人财产由他的两个女儿继承~!这点应该很重要吧?很感谢您对我们~的帮助~!是不是只要证明买房前这钱是他爸爸的就可以起诉了?甲妹妹可以做原告吗?甲的奶奶可以当原告吧?

关于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对于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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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1、呵呵,朋友,你也学法律,你学过的法律中有《遗产继承法》?开玩笑,别介意啊,如果不是学法律的就不开这玩笑了。
2、你关心的是遗产继承的时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
(1)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甲父去世时甲未成年、不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甲可以在成人后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时起诉请求分割父亲遗产。但如果甲父去世后,甲有监护人(甲的生母是否还在?如果还在,甲母应代甲行使分割遗产权利的)、并且监护人明知可以继承却不要求继承的,也有可能视为放弃权利,可能会算超过时效。
3、关于这8套房的分割:
(1)房子是甲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其中一半归甲父,一半是甲母的遗产(甲母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由甲和妹妹、甲父、甲的姥姥姥姥爷共同继承(如果甲母去世时还在的话)。甲父的一半+甲父从甲母那里继承的份额成为遗产。
(2)如果房子是甲父亲再婚前取得的:全部是甲父亲的遗产。
(3)如果房子是在甲父再婚后取得:房子一半归甲继母、另一半成为甲父的遗产。
(4)以上情况下属于甲父的遗产部分:由甲和妹妹、甲的继母、甲的爷爷奶奶(如果甲父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
4、如果甲父去世时财产没有分割、现在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这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大。

补充:
1、“实效期好像在主张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1)不是的。诉讼时效一般从他母亲死亡时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但如果他当时未成年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应从他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起计算计算时效,但即使是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最长的时效保护期也只有20年。也就是说:如果他在20年之内都没有发觉自己的权益被侵犯,20年后即使他发现了权益被侵、想主张权利时,法院不再保护、他也丧失了胜诉权。
(2)你说的“从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时效”,一般应是指在借款纠纷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吧?

2、“根据婚姻法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对吗?”:
(1)是。但要看是什么过错、过错程度。如果是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离婚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仅是一方出轨或有婚外情:仅是可以在离婚时适当少分财产,但是否能少分、少分多少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和证据情况。
(2)一方过错少分财产的:只是在离婚时,在一方死亡继承时没有这样的规定。

3、“这房子在婚后买的但是是由甲父亲婚前买掉自己的别的楼房买的,如果能证明这点这属于甲父亲生前的私有财产吗?”:
(1)是否是他父亲再婚后买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全款都是他父亲卖掉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子来购买的:这房不算是他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是他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一定等于“生前的私有财产”)、应全部算他父亲的遗产。(但现实中有争议,有的法院判决有不同,认为再婚后所购的房应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购房款应是他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3)如果只能证明这房的部分房款是他父亲卖掉婚前个人房产的钱:房子仍然是他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房子一半成为他父亲遗产,但这部分房款应是他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钱全部成为遗产。

4、“《后母是河北的》但买的那8个平房是农民房~,按理是不是申请法院退回房子把当初买房的钱找农民要回后在分呢?”:如果他父亲和后母都不是平房所在村的村民: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回当初的购房款和相应利息后分钱。

PS:
1、当然很重要,起决定作用:这遗嘱只要是真的,就能改变所有遗产的继承状况。他父亲的所有财产都不再有继母的份、只由2个女儿继承!

2、“是不是只要证明买房前这钱是他爸爸的就可以起诉了?甲妹妹可以做原告吗?甲的奶奶可以当原告吧?”:
(1)因为有遗嘱:所有只有甲和甲妹可以作为继承人、作原告了;甲的奶奶已经没有继承权利,不能再作原告。
(2)不管是否能证明买房钱是甲爸的婚前个人财产:都可以起诉。只是,如果能证明,分割的遗产份额会更多;;如果不能证明,只能分割房子的一半。
(3)如果房子全款都是用甲父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整个房子还有可能被认定为甲父的婚前个人财产,那样的话,房子就全归姐妹俩、继母不能再分走一半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16
1.甲的父亲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房产和其他遗产。从这里看,甲的父亲死亡后,其近亲属为妻子(即甲的后妈)、甲、甲的妹妹三人。所以,甲的遗产应该由三人原则上均分。注意的是,在分割甲的遗产时,应该先将甲的后妈(即甲父亲的妻子)的部分分出来。也就是说,针对这里的8间房子,先拿出四间房子归甲父亲的妻子(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理应有一般是妻子的),然后剩下的四间再由妻子(即甲的后妈)、甲、甲的妹妹三人分割。具体分割方法由其协商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但鉴于房子不宜分割,可通过作价出卖分钱的形式或者其他有效、有利的方法解决。
2.至于甲父亲去世前其后母就和别人有点关系,这不是本案关注的要点,法院不会处理的,既使是真的,也仅仅是道德问题,不牵涉法律。
3.同时,因为甲、甲的妹妹都是年龄不大,法院判决时可能会考虑继承时予以照顾。
4.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第3个回答  2018-07-06
您好,起诉要求遗产继承的话,有两个诉讼时效,一个是自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是可以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继承财产的;第二点是遗产继承具有最长诉讼时效,即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后,即使当事人才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但是因为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因此也无权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2-23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即房屋一直出于共有状态,不受时效约束,可以行使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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