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维和行动

就是维和行动!!!!维和!!!!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U.N. Peace-keeping Activities) 是指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使用非武力方式帮助冲突各方维持和平、恢复和平并最终实现和平的一种行动.
截至2004年5月,联合国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共部署有15支维和部队,包括来自94个国家的5.3万名维和士兵以及1.1万名联合国工作人员。2004年联合国的维和行动预算为40多亿美元。在15项维和行动中,执行时间最长的是1948年成立的中东停战监督组织,这也是联合国第一项维和行动。时间最短的是2000年7月设立的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在15项维和行动中,有4项在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埃-厄特派团、塞拉里昂特派团、西撒哈拉特派团),2项在亚洲(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印度-巴基斯坦观察组),5项在欧洲(波黑特派团、驻塞浦路斯部队、格鲁吉亚观察团、科索沃特派团、普雷维拉卡观察团),4项在中东(驻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驻黎巴嫩部队、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维和是联合国的重要职能之一。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根据安理会或联大通过的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维持和平部队或军事观察团,以恢复或维护和平的一种行动。它的目的是防止局部地区冲突的扩大和再起,从而为实现政治解决创造条件。维和行动的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有所扩大,涉及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
维和行动的建立一般由安理会决定,在历史上联合国大会偶尔也做出过决定。它的具体实施由联合国秘书长商安理会决定。维和行动主要有两种形式: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前者一般由非武装的军人组成,后者由武装的军事分遣队组成。因为维和行动属非强制性行动,所以军事观察员不得携带武器;维和部队虽配有武器,但不得擅自使用武力,除非迫不得已进行自卫。联合国维和行动属于临时性措施,一般均有一定的期限,可由安理会视具体情况,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建议决定延期。维和行动的最基本要求是绝对不能干涉一国的内政。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制止国际冲突:一是纯外交方式,即通过斡旋、调解来解决争端;二是强制方式,通过封锁、禁运、经济制裁乃至派联合国军等强制措施阻止冲突。维和行动就是在联合国调解和解决地区冲突的实践中出现的,介于外交方式和强制方式之间的所谓“第三种方式”。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
联合国维和行动有三大特征:国际性:由联合国组织、成员来自各会员国、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挥、只对联合国负责;非强制性:维和部队必须征得当事国同意又有会员国自愿参加才能建立,它在维和时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中立性:维和行动必须做到公正、不偏不倚、不干涉内部事务。
联合国秘书处下设维和部,具体负责维和行动。但每次具体维和行动都要设一个专门的机构,每个维和机构一般由军职人员和文职人员两部分组成,都有一套完善系统的组织。通常军职人员承担维和的执勤任务,文职人员负责行政和后勤工作。
参加维和行动执勤的人员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装备轻武器用于自卫的维和部队;二是不带任何武器的军事观察员;三是工兵、医疗、运输等后勤分队。维和部队和军事观察员依然是其本国军队的成员,受派遣国军事法规、条令、条例的约束。在维和行动中受联合国的指挥。维和官兵身着本国军服。为了表明他们的维和人员身份,一律头戴蓝色贝雷帽或头盔,佩戴联合国徽章。
据联合国维和部门统计,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战监督组织以来的50多年中,联合国已先后在各冲突地区开展了50多项维和行动,维和开支超过190亿美元,参与维和行动的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共计80多万人,在维和行动中殉职者约有1800人,仅2003年就有来自40个国家的98名维和人员以身殉职。维和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联合国维和部队曾荣获1988年度诺贝尔和平奖。200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29日定为“国际维和人员日”。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重视并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积极作用。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作用的变化,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区别对待、积极支持的态度。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50多年来公认的三项原则:同意原则,维和行动只有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赞同才能实施;中立原则,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临时办法,并不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或立场;非武力原则,维和部队只有在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1988年中国成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委会成员。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0年,中国军队首次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军事观察员。
2004年1月1日,驻扎在刚果(金)
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中国医疗分队
举行升国旗仪式
1992年4月,中国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1997年5月,中国表示原则同意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1月,中国首次派遣15名民事警察到东帝汶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工作。2002年1月,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一级待命机制规定所派遣人员和装备必须90天内部署完毕;二级为60天;三级为30天),并准备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可提供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2003年4月,中国首次派遣一支由175人的工兵连和43人的医疗分队组成的维和部队赴刚果(金)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并于同年12月顺利组织了第一次轮换。第二批维和部队官兵在为期8个月的维和行动中,圆满完成了联合国赋予的各项任务。依照联合国有关维和行动的规定,中国决定派遣第三批赴刚果(金)的维和部队,将第二批官兵轮换回国。2003年7月,中国决定向利比里亚派遣一个包括运输连、工兵连和医疗分队在内的共550人的维和部队,将分批前往任务地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至2004年5月,中国已参与1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约2300余人次的军事人员和253人次的民事警察。2004年9月,联合国授予中国赴利比里亚维和部队全体官兵“和平荣誉勋章”。2004年10月17日凌晨,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95人乘联合国专机,前往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这是中国第一支赴国外执行维和任务的防暴队伍。截至2004年10月17日,中国已向联合国东帝汶、波黑、利比里亚、阿富汗、科索沃和海地6个维和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297人次,目前仍有92名中国维和警察在其中5个任务区执行任务。 4名驻东帝汶中国维和民警荣获联合国勋章 19名中国驻科索沃维和警察获联合国维和勋章。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1990年以来,中国已参加16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维和军事人员5915人次,有8名维和军事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2000年以来,中国向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国有1487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2人,赴刚果(金)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利比里亚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苏丹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队182人。中国现有180名维和警察在利比里亚、科索沃地区、海地和苏丹执行维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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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3
联合国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第2个回答  2009-02-23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U.N. Peace-keeping Activities) 是指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使用非武力方式帮助冲突各方维持和平、恢复和平并最终实现和平的一种行动.
截至2004年5月,联合国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共部署有15支维和部队,包括来自94个国家的5.3万名维和士兵以及1.1万名联合国工作人员。2004年联合国的维和行动预算为40多亿美元。在15项维和行动中,执行时间最长的是1948年成立的中东停战监督组织,这也是联合国第一项维和行动。时间最短的是2000年7月设立的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在15项维和行动中,有4项在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埃-厄特派团、塞拉里昂特派团、西撒哈拉特派团),2项在亚洲(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印度-巴基斯坦观察组),5项在欧洲(波黑特派团、驻塞浦路斯部队、格鲁吉亚观察团、科索沃特派团、普雷维拉卡观察团),4项在中东(驻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驻黎巴嫩部队、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维和是联合国的重要职能之一。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根据安理会或联大通过的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维持和平部队或军事观察团,以恢复或维护和平的一种行动。它的目的是防止局部地区冲突的扩大和再起,从而为实现政治解决创造条件。维和行动的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有所扩大,涉及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
维和行动的建立一般由安理会决定,在历史上联合国大会偶尔也做出过决定。它的具体实施由联合国秘书长商安理会决定。维和行动主要有两种形式: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前者一般由非武装的军人组成,后者由武装的军事分遣队组成。因为维和行动属非强制性行动,所以军事观察员不得携带武器;维和部队虽配有武器,但不得擅自使用武力,除非迫不得已进行自卫。联合国维和行动属于临时性措施,一般均有一定的期限,可由安理会视具体情况,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建议决定延期。维和行动的最基本要求是绝对不能干涉一国的内政。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制止国际冲突:一是纯外交方式,即通过斡旋、调解来解决争端;二是强制方式,通过封锁、禁运、经济制裁乃至派联合国军等强制措施阻止冲突。维和行动就是在联合国调解和解决地区冲突的实践中出现的,介于外交方式和强制方式之间的所谓“第三种方式”。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
联合国维和行动有三大特征:国际性:由联合国组织、成员来自各会员国、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挥、只对联合国负责;非强制性:维和部队必须征得当事国同意又有会员国自愿参加才能建立,它在维和时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中立性:维和行动必须做到公正、不偏不倚、不干涉内部事务。
联合国秘书处下设维和部,具体负责维和行动。但每次具体维和行动都要设一个专门的机构,每个维和机构一般由军职人员和文职人员两部分组成,都有一套完善系统的组织。通常军职人员承担维和的执勤任务,文职人员负责行政和后勤工作。
参加维和行动执勤的人员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装备轻武器用于自卫的维和部队;二是不带任何武器的军事观察员;三是工兵、医疗、运输等后勤分队。维和部队和军事观察员依然是其本国军队的成员,受派遣国军事法规、条令、条例的约束。在维和行动中受联合国的指挥。维和官兵身着本国军服。为了表明他们的维和人员身份,一律头戴蓝色贝雷帽或头盔,佩戴联合国徽章。
据联合国维和部门统计,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战监督组织以来的50多年中,联合国已先后在各冲突地区开展了50多项维和行动,维和开支超过190亿美元,参与维和行动的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共计80多万人,在维和行动中殉职者约有1800人,仅2003年就有来自40个国家的98名维和人员以身殉职。维和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联合国维和部队曾荣获1988年度诺贝尔和平奖。200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29日定为“国际维和人员日”。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重视并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积极作用。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作用的变化,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区别对待、积极支持的态度。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50多年来公认的三项原则:同意原则,维和行动只有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赞同才能实施;中立原则,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临时办法,并不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或立场;非武力原则,维和部队只有在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1988年中国成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委会成员。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0年,中国军队首次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军事观察员。
2004年1月1日,驻扎在刚果(金)
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中国医疗分队
举行升国旗仪式
1992年4月,中国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1997年5月,中国表示原则同意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1月,中国首次派遣15名民事警察到东帝汶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工作。2002年1月,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一级待命机制规定所派遣人员和装备必须90天内部署完毕;二级为60天;三级为30天),并准备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可提供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2003年4月,中国首次派遣一支由175人的工兵连和43人的医疗分队组成的维和部队赴刚果(金)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并于同年12月顺利组织了第一次轮换。第二批维和部队官兵在为期8个月的维和行动中,圆满完成了联合国赋予的各项任务。依照联合国有关维和行动的规定,中国决定派遣第三批赴刚果(金)的维和部队,将第二批官兵轮换回国。2003年7月,中国决定向利比里亚派遣一个包括运输连、工兵连和医疗分队在内的共550人的维和部队,将分批前往任务地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至2004年5月,中国已参与1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约2300余人次的军事人员和253人次的民事警察。2004年9月,联合国授予中国赴利比里亚维和部队全体官兵“和平荣誉勋章”。2004年10月17日凌晨,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95人乘联合国专机,前往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这是中国第一支赴国外执行维和任务的防暴队伍。截至2004年10月17日,中国已向联合国东帝汶、波黑、利比里亚、阿富汗、科索沃和海地6个维和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297人次,目前仍有92名中国维和警察在其中5个任务区执行任务。 4名驻东帝汶中国维和民警荣获联合国勋章 19名中国驻科索沃维和警察获联合国维和勋章。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1990年以来,中国已参加16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维和军事人员5915人次,有8名维和军事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2000年以来,中国向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国有1487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2人,赴刚果(金)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利比里亚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苏丹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队182人。中国现有180名维和警察在利比里亚、科索沃地区、海地和苏丹执行维和任
联合国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差不多吧
联合国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差不多吧
第3个回答  2009-02-28
联合国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
1.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2.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3.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4.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5.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第4个回答  2009-03-01
苏丹 -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年3月至今
布隆迪-联布行动 2004年6月至今
利比里亚-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今
科特迪瓦-联科行动 2004年4月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刚特派团 1999年12月至今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今
塞拉利昂-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团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观察组 1949年1月至今
塞浦路斯-联塞部队 1964年3月至今
格鲁吉亚-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团 1999年6月至今
叙利亚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联黎部队 1978年3月至今
中东-停战监督组织 1948年6月至今
1990年以来,中国已参加16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维和军事人员5915人次,有8名维和军事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2000年以来,中国向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国有1487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2人,赴刚果(金)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利比里亚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苏丹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队182人。中国现有180名维和警察在利比里亚、科索沃地区、海地和苏丹执行维和任务。
第5个回答  2009-03-02
1、屏蔽武装冲突的两方。 2、压制不稳定的动荡地区(当地政府无力戒备的)。 3、监视某些地方局势。 4、实施人道主义救助、保卫。 5、报告地区状况 统计损失。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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