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伤的是对方的儿子,一个小伙子。五个月前发生的事了,当时验出是轻微伤,在派出所民警调停下,赔了两千块钱。签订了调解协议。但是现在他家又反悔了,说脸上留疤了,派出所民警又让我们过去,说要再调解。我家都特别糊涂,明明都调解过了,并且赔偿完钱了,为什么还要我们赔钱呢?我们现在很忐忑,不知道会不会把我姐弄去拘留啥的。赔钱的话,我们应不应该赔,该赔多少,万一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对方据说比较有关系。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急死我了。
我姐也受伤了,但是那小伙子敲击的我姐的头部,我姐验伤没验出轻微伤,所以我们这边就吃亏。而他所受的伤是摆在明面的,所以就占理。唉,就怕他狮子大开口,我们付不起,然后他就给我们告了,然后就逮起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怕他拿面部疤痕说事,怕他说当时赔钱是治疗伤口的,现在要的钱是要治疗疤痕的。。要是那样的话 就糟了。我们全家都是小百姓,从没经过这样的事,姐姐也很后悔给大家惹事,现在全家都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