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图书馆的书弄丢了怎么办

逾期了几个月,书也挺厚的,如果一直不借不还会不会有问题?

把图书馆的书丢了应赔偿与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如无法赔偿相同图书,则要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图书馆规定,读者遗失图书文献的,原则上应赔偿与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如无法赔偿相同图书,须按照下列标准赔偿:

1、单卷纸本文献遗失,十年内出版的,按定价的2倍赔偿;早于十年前出版的,按定价的3倍赔偿,其中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定价的30倍赔偿。

2、多卷纸本文献遗失其中之一者,原则上按全套文献的总价赔付,余书留存图书馆。如该套书中每册文献有单独的isbn号和价格,也可按单册文献的价格赔偿。

3、读者在丢失图书赔偿后30天内,又找到原书时,可将图书交还本馆,凭原赔偿单据退还赔款,超过30天不再退还。

4、集体借书参照本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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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一般情况下,如果遗失图书馆的图书是要赔偿的,可以购买同样的图书或高版本的图书再支付少量图书加工费,也可以直接给图书馆赔钱,但一般会根据图书的情况(如是否属于单本或多卷书)收取图书原价的数倍甚至几十倍。所以如果能买到一样的图书,还是赔书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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