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银行贷款,我们有套房子,是我老婆名下的,会不会拿去抵债

如题所述

看具体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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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8
如果是在结婚以后贷款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老婆也有还款义务的,所以虽然房子是登记表在你老婆名下,但仍是有可能抵债的。
第2个回答  2015-04-08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法院可能会判决你们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债务,以至于抵押房产。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6
要看是不是你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还是婚后,婚前的话有没有超过七年,超了七年算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9-05-28
贷款有几种办法,有做月供贷和抵押。你是在那个城市?我这边有渠道可以帮你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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