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指控被告故意杀人罪,证人证言只能证明被告砍人,没证明砍人的部位和被告是故意杀人,被告辩解拿菜刀砍其头部和面部致人重伤二级,只是想出口气让原告丢丢脸,没有杀人的意思,法官会给被告定什么罪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