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通报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特点不同、适用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通告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

2、通报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

二、特点不同

1、通告

通告是知照性下行文,具有鲜明的告知性,一定的制约性等特点,因其内容多涉及具体的业务活动或工作,所以,通告在内容上还具有专业性的特点。

2、通报

(1)、内容的真实性:通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更不能编造虚假情况。因此,写通报时对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都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没有水分。

(2)、目的的晓谕性:表彰通报行文的目的是告晓有关单位和人员,有谁因何事受到了表彰,以表扬激励先进,号召学习先进;批评通报的目的则是让人们知道错误,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引以为戒。

(3)、教育性:它是让人们了解有关重要情况及正反方面的典型材料,使人们受到教育,提高认识以先进典型做榜样,以反面典型做警戒,从而知道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三、适用不同

1、通告

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

2、通报

通报适用行政机关,党务机关及人大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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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6

通报与通告的异同《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通报”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从上述定义和实际运用的情况来看,公告和通告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

二、是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当然,这两个文种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

1.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2.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补交电话费的《公告》,《桥牌大赛通告》,老干部体检的《通告》,等等。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做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扩展资料

法律文书,往往主要有决议、决定和命令(命令)、公报、公告、公告、意见、通知、报告、报告、请示、答复、票据、信函、会议纪要等,事务性文书往往测试有公开、主动、宣传稿、解释稿、报告稿、新闻稿、发言、材料、报告、问卷等。

法定公文中的通知、通报、通告三者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在写作中却有极大的区别,通知、通报、通告是党政机关公文中比较常见的文种。在实际运用中,通知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公文。

机构工作人员经常需要阅读或书写通知,要了解文体知识和写作标准,应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做到语言的准确选择,思想的正确表达,文件的规范使用,高效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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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2
通报
—、概说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特点

1.告知性。

通报的内容,常常是把现实生活当中一些正反面的典型或某些带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告诉人们,让人们知晓、了解。

2.教育性。

通报的目的,不仅仅是让人们知晓内容,它主要的任务是让人们知晓内容之后,从中接受先进思想的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这就是通报的教育性。这一目的,不是靠指示和命令方式来达到,而靠的是正、反面典型的带动,真切的希望和感人的号召力量,使人真正从思想上确立正确的认识,知道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

3.政策性。

政策性并不是通报独具的特点,其他公文也同样具有这一特点。可是,作为通报,尤其是对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来说,在这方面显得特别强一些。因为通报中的决定(即处理意见),直接涉及到具体单位、个人,或事情的处理,同时,此后也会牵涉到其他单位、部门效仿执行的问题。决定正确与否,影响颇大。因此,必须讲究政策依据,体现党的政策。

通常按内容性质把通报分为三类: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报。

1.表彰性通报。

表彰性通报,就是表彰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的通报。这类通报,着重介绍人物或单位的先进事迹,点明实质,提出希望、要求,然后发出学习的号召。

2.批评性通报

批评性通报,就是批评典型人物或单位的错误行为、不良倾向、丑恶现象和违章事故等的通报。

这类通报,通过摆情况,找根源,阐明处理决定,使人从中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这类通报应用面广,数量大,惩戒性突出。

3.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就是上级机关把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告知所属单位和群众,让其了解全局,与上级协调一致,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克服存在的问题,开创新的局面。

这类通报具有沟通和知照的双重作用。

三.通报的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被表彰或被批评的对象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有的特指某一范围内,可以不标注主送机关。

3.正文。

表彰(批评)通报正文结构有三部分:第一部分,说明表彰或批评的原因,即写清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的经过情况,要求用叙述的手法真实客观地反映事实;第二部分,对所叙述的事实进行准确的分析,中肯的评价,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使人们能从好的人和事物中得到鼓舞,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第三部分,一般是对表彰的先进或批评的错误作出嘉奖或惩处。最后还要根据通报的情况,针对现实的需要,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

情况通报正文结构一般有两个部分:一是被通报的情况,二是希望和要求。

通告
通 告

【概念解说】

通告是使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不同公告。通告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格式内容】

1、标题的写法有三种:

①"通告"

②"关于XXX的通告"。

③"XXX关于XXX的通告"。

2、原由。

3、通告事项。

4、结语。用"特此通告"表达。

【范例参考】

XX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的通知精神,从2001年12月起,原来使用XX市专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电费的用电户,将统一XX电子资金转帐系统定期借记系统。为此,对于愿使用专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缴交电费的企事业单位客户,我局将从2001年12月起改为使用定期借记方式收取电费。请有关用电户配合我局做好以下工作,以便顺利结算电费:

一、请各用电客户尽快与开户银行联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的统一要求签订《定期借记业务授权委托书》,并于2002年1月31日前将复印件送达所在区供电局。

二、部分商业银行由于系统升级原因更改了开户银行账号格式,请客户在签订《定期借记业务授权委托书》的同时与贵开户银行确认新的银行账号,并于2002年月31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我局,若届时未受到客户的《定期借记业务授权委托书》及新的银行帐号的,客户将无法使用定期借记方式缴交电费,我局将采取现金方式收取电费。

三、由于定期借记业务系统投运后,银行系统将不再代为传递电费票据,故我局将统一采取邮政递送,客户签收的方式派发电费票据予客户。为了确认各客户的邮递地址以及签收人,请客户于2002年1月2日至1月5日前往所在区供电局领取2001年12月份的电费发票,同时填报有关资料交我局工作人员 (具体格式将在各营业点派发)。

特此通告

X X电力工业局

2001年12月10日
回答者:妙酒 - 魔法师 五级 1-19 09:5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6
通报与通告的异同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通报”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从上述定义和实际运用的情况来看,公告和通告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二是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 当然,这两个文种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补交电话费的《公告》,《桥牌大赛通告》,老干部体检的《通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4个回答  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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