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完全没有漏水的痕迹,但水表一直转,一个月漏掉100多吨,物业说消费还得由住户来交,他们只管水表之前的漏水问题,我觉得不公平。
请问专家,到底应该谁来对此负责?
水表前管道漏水应当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漏水应当由住户自己承担。所以自来水公司过来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但用户不应当承担漏水的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你的水管漏水部分是在水表之后,也就是属于你自己家里部分的水管漏水,不属于公共范围内。并且你的书自建房,并非商品房,也就是没有物业公司,家里的水管出现漏水的情况应该由你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但不能收取漏水所损失的费用。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