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在工作中被直径300mm的铁管子砸伤了脚,后被检查出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去了三家医院检查过,最终在第四家医院接受保守治疗,就是手法复位,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可以下地活动了,但是走路的时候依然会痛,只能慢慢养着了,现在准备把赔偿一事提上日程,目前找过工地负责人,负责人说工资赔偿这块只能给半天工资,我很不解,请您帮我分析一下,我应该拿到一个怎么的赔偿标准才算合理呢。先说下我们工地的情况,我们是做消防空调工程的,老板也没有给我们交过保险,我的工资是160元一天,老板是挂靠在其他公司之后承揽的这个工程,目前掌握的证明只有一段和工地负责人谈话的录音,我们工地也没有发放工作服,工作牌之类的。请问我应该拿到多少赔偿款才算合理,都有什么项目。
我现在很迷茫,负责人说只能给半天工资,给三个月。就是说80元一天,这很不合理。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具体步骤是什么,或者该怎么样根老板周旋。
你们的回答很笼统,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具体的步骤帮我分析一下啊,小弟在这里跪谢了
您好,谢谢您的答复,可是单位基本信息这块需要具体出具哪些证明,您看我这情况(没有工作服、没有工作牌、没有工资单)还能申请工伤鉴定吗?是不是工伤认定这块都过不了
追答单位基本信息是指在工商局打印出来的单位信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其他的证据,比如工资卡银行交易纪录、证人等。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是不是工友证明也可以,还有别的方法吗,然后去劳动仲裁办理就可以了是吧?
追答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工友的证明是很重要的证据。不是去劳动仲裁办,是劳动局专门有个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是不告的话就给三个月的半天工资,就是这180天只按每天半天来算!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嘛!最起码给三个月的全天工资呀 对不对 这三个月不能让我白白糟了罪,还赚不了钱吧,其他的钱我都可以不要,最起码给我三个月的工资,这过分吗
追答劳动局效率不高。还有被开除工作可能,你告他,他开除你1.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您好 工伤鉴定可以自己去么 需要公司方面介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