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诉讼离婚的
1、要有身份证、户口本(有些法院要)、结婚证、起诉状。带上这些去法院立案。
2、如果结婚证被对方拿走,得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开结婚证明。
3、然后等法院确定开庭时间,等候开庭。
4、一般法院会以简易程序审理,这样在三个月时间,如果以普通程序审理要六个月时间。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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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5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即可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时,需要写诉讼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同时开具被告的居住证明即可立案。
离婚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协商的不成的,只有到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22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条途径。

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诉讼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 → 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 → 上诉 → 二审 →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13
婚姻法没有对离婚有时间上的限制,也就是说你当天结了婚当天就可以离,只要你有相关的离婚协议书都可以办理。至于离婚后再婚同一般结婚的手续没什么两样,只不过离异一方要把离婚证带去婚姻登记部门让他们收回去,再给你颁发结婚证,非要说有什么影响的话就是你的另一半对你是再婚是否有看法了。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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