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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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译文: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他非常聪明。有一天,父亲的朋友孔君平来拜见他的父亲,恰巧他父亲不在家,孔君平就把这个孩子叫了出来。孩子给孔君平端来了水果,其中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给孩子看,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杨氏之子》
柳宗元作《哀溺》
原文
永之氓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又摇其首。遂溺死。吾哀之。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于是作《哀溺》。
翻译
永州的百姓都善于游泳。一天,河水突然上涨,有五、六个人乘着小船渡湘江。渡到江中时,船破了,都游起水来。其中一个人尽力游泳但仍然游不了好远。他的同伴们说:“你最会游泳,现在为什么落在后面?”他说:“我腰上缠着一千文钱,很重,所以落后了。”同伴们说:“为什么不丢掉它呢?”他不回答,摇摇他的头。一会儿,他更加疲困了。已经游过河的人站在岸上,又呼又叫:“你愚蠢到了极点,蒙蔽到了极点,自己快淹死了,还要钱财干什么呢?”他又摇摇他的头。于是淹死了。我对此感到十分悲哀。如果象这样,难道不会有大利淹死大人物的事情吗?于是写下了《哀溺》。

注释
①永之氓:永州的老百姓
②中济:船渡到了河中间
③不能寻常:指游得不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19
九头鸟
孽摇之虚有鸟焉,一身而九头,得食,则八头皆争,呀然而相衔,洒血飞毛,食不得入咽,而九头皆伤。
海凫观而笑之曰:“而胡不思九口之食同归一腹乎?而奚其争也!”
意思就是:
在孽摇的山上有一只鸟,一个身子有九个头。一旦哪个头得到食物,其他八个头都去争夺,呀呀怪叫着互相撕咬,以致鲜血迸流,羽毛乱飞,食物还没有进喉咙,九个头全都咬伤了。

海里的野鸭看见了,耻笑它说:“为什么不想想,九张嘴的食物都是吃到一个肚子里去的呀,为什么还要争斗不休呢?”

学弈
古文:
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唯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天鹅)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 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译文:
弈秋是全国最善于下棋的人。让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一心一意,聚精会神,认真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人虽然也听讲,可是心里却想着天上有天鹅飞过,怎样拿弓箭去射它,这个人虽然和那个专心致志的人在一起学习,成绩却不如那个人。是他的智力不如那个人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
范式守信
范式字巨卿,少游于太学,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搞(请假)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尊亲。”乃共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俱以白母,请设馔(酒食)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信之诚也?”对曰:“巨卿信士,必不违约。”母曰:“若然,当为尔酿酒。”至其日,巨卿果至,升堂(登上大厅)拜饮,尽欢而别。

译文:范式字巨卿,山阳金张(今山东金山县)人。年轻时在太学求学,与汝南张劭是同窗好友,张劭字元伯.两人同时离开太学返乡,范式对张劭说,二年后我将到你家拜见你的父母,看看你的孩子。于是约好了日期。当约好的日期快到的时候,张劭把这件事告诉他母亲,请他母亲准备酒菜招待范式。母亲问:你们分别已经两年了,相隔千里,你就那么认真地相信他吗?张劭回答:范式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他一定不会违约的。母亲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为你酿酒。到了约好的那日,范式果然来到。大家一起饮酒,尽欢而别。

顾荣施炙
原文:
顾荣在洛阳,尝应人请①。觉行炙人有欲炙②之色,因辍③已施焉④。同坐嗤之。荣曰:“岂有终日执之而不知其味者乎?”后遭乱渡江,每经危急,常有一人左右。已问其所以,乃受人也。
注释:
1. 应人请:赴宴。
2. 欲炙:烤肉。
3. 辍:让出 ,施舍。
4. 施焉:施,给;兼词“于之”。
5. 左右:帮助。
6. 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翻译:
顾荣在洛阳时,应别人的邀请去赴宴。(在宴席上)他发觉烤肉的下人脸上显露出对烤肉渴求的神色,很想吃几块。于是他拿起自己的那份烤肉,让下人吃。同席的人都耻笑他有失身份。顾荣说:“一个人每天都烤肉,怎么能让他连烤肉的滋味都尝不到呢?”后来战乱四起,晋朝大批人渡长江南流,每当(顾荣)遇到危难,经常有一个人在顾荣左右保护他,于是顾荣感激的问他原因,才知道他就是当年端送烤肉的仆人。
思想:
赞扬了顾荣推己及人,肯为别人着想的品质;
俗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或好人有好报。

腹黄享杀子

原文:墨者有巨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子。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吕氏春秋·孟春纪·去私》

译文:墨家学派的一个领袖腹黄享在秦国居住。他的儿子杀了人,按照法律应该判处死刑。秦国国君秦惠王对他说:“先生你年龄大了,又只有这一个儿子。我已经下令叫官吏不要杀他了。这件事情你就听我的吧。”腹黄享回答说:“我很感激国王你的恩赐。但是我们墨家的法律规定,杀人要处死,伤人要判刑。用法律来禁止出现伤亡人事件。不让人受到伤害,是天下的大道理。大王你虽然恩赐我,叫官吏不要处死我的儿子,但我却不能不按照墨家的法规办事。”腹黄享没有接受秦惠王的恩赐,终于让儿子伏法而死。

儿子是每个人都偏爱的至亲骨肉,能够忍痛割爱,大义灭亲,腹黄享这个墨家的领袖真正是个出以公心的人。

简介:本文选自《吕氏春秋》。这篇寓言表达了执法必须大公无私的观点。腹黄享,战国时墨家学派领袖。《吕氏春秋》也称《吕览》,是战国末期秦国相吕不韦集门客而编的一部杂家代表著作,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

浅析:古往今来,人们常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其实更多的是刑不上大夫。任何人犯罪总是有许多原因,也有许多客观条件可讲。虽说法律无情,但人之常情却是想方设法减轻罪责。

腹黄享之子杀人,秦王已免其死罪,并反过来向腹黄享说明原因。在常人正是求之不得,但腹黄享却不这样认为。他心中有大义,执法不隐私,原则面前坚决不让步,哪怕是自己的独子,哪怕是秦王赦免了。这种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对比这些先哲,我们反思一下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能否象腹黄享那样坚持真理,大公无私。

参考资料:http://www.fainfo.com/puton/

第2个回答  2009-04-15
你去买一本《走进文言文》,适合六、七年级用。
我是看六年级,我也用这个。不过要自己翻译。 翻译的话可以在百度上找。
第3个回答  2020-05-02
第4个回答  2009-04-16
两小儿辩日

原文:

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
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
一儿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 。
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 ”
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
孔子不能决也。
两小儿笑曰:“孰为汝多知乎?”

译文:
孔子到东方去游学,途中看见两个小孩在争论。孔子询问他俩争论的原因。一个小孩说:“我认为太阳刚出来时距离人近,而正午时距离人远。”另一个小孩却认为太阳刚出来时离人远,而正午时离人近。前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时大得像车上的篷盖,等到正午时就像个盘盂,这不是远处的小而近处的大吗?”另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时清清凉凉,等到正午时就热得像把手伸进热水里一样,这不是近的时候热而远的时候凉吗?”孔子听了,不能判断谁是谁非。两个小孩笑着说:“谁说你知道的事情多呢?”

自相矛盾

原文:
楚人有鬻(yù)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译文:
楚国有一个卖盾和卖矛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非常锋利,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上来。

郑人买履

原文: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译文:
郑国有个想买鞋子的人,他先在家里量好了自己脚的尺码,并把尺码放在了他的座位上。他匆忙去到集市上,忘了带那尺码。他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尺码来了。”又转回家去取。等到他赶回来,集市已散,他最后没有买到鞋。 有人问他说:“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鞋子的大小呢?”他回答说:“我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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