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是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外地户口在本地居住五年以上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未享受过的优惠政策有: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