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哪个文件

如题所述

出自贵州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2017年8月,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其中要求,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

根据督查和群众反映,对于作息管理工作,个别地区和学校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政策宣传不深入、督促检查不力等问题。少数学校片面理解为到校时间就是学校开门时间,导致学生在学校门口聚集和逗留,存在安全隐患

个别学校仍然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在校集中学习时间过长,侵害师生正常休息权利,引起学生家长反复举报。

省教育厅要求,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作息管理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对群众举报及工作中查实的学生到校时间过早、在校学习时间过长、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要督促学校立行立改,并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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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这里的“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是指上午、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时间。上午,从学校要求非住校生早晨到校的时间与住校生到班的时间(如两个时间不一致,按照最早的起算),至中午放学;下午,从开始上课至放学。上下午两段时间的总和为全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晨读、早读、早自习、升国旗、课间休息、大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自习课等。
  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之间的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
  下午放学后,学校可以开放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等资源让学生自由活动。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自习。
  凡是以教师个人或学生集体的名义要求学生集中学习的也应视为学校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23
同意,可私立学校为什么不执行,晚上还要上晚自习,晚自习经常是拿来考试,上课,每天在学校的时间通常超过12小时,为什么没人过问!
第3个回答  2019-05-27
希望吧!我所在的小学早起6点半到学校,下午6点学生离校,太累了。
第4个回答  2019-03-19
我们小学在校时间常达8小时,有谁能治理下,让孩子有个合理的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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