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方面是被舆论所迫,另一方面是因为官方叫停协会的维权。集体商标的确属于商标法保护的范畴,而且也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一商标不应当成为协会敛财的工具。我们不仅支持协会正当维权,而且也会认可他们的维权依据。
协会的确能够以集体的名义申请地理标志,并且集中管理和约束成员使用商标的行为。当他人不法侵害集体商标时,协会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老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商丘撤诉,他们是舆论所迫吗?我认为是的,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有三个:
一、他们的行为已无法律依据。
他们之所以会撤诉,就是因为他们的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也无正当的理由。他们的目的是获得非法利益,而他们的维权行为已经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也占用了公共资源。这不仅是一种不法的行为,而且已经损害了其他商家的利益,所以他们必须撤诉。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叫停他们的维权行为。
这件事情的确引发了广泛的热议,而且官方也能够发文指出他们行为的错误性,并且叫停该协会的维权行为。该协会不仅应当按照官方的发文纠正自身的错误,而且也应当及时向公众道歉。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扰乱了社会秩序,并且冲击了正当的营商环境。
三、他们的行为被民众抵触和谴责。
绝大多数的民众的确不太认可他们的维权行为,而且也会对他们的行为予以批评和谴责。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毫无合法性和正当性,而且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他们的行为不仅会给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而且也会严重地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撤诉并道歉。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