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竞争是平等的” 的辩论,求正方三辩陈词

如题所述

谢谢主席!大家好!众所周知,人的世界是两性共同构成的,人类的文明也是由两性共同创造的,亚当和夏娃一起构筑了西方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伏羲和女娲一起创造了东方缤纷奇异的美丽传说。

人类历史的第一页,男女两性就构成了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但是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之舞台上,男女两性也一直演奏着不和谐的乐章。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独领风骚,对她们顶礼膜拜的男性也不得不听从驱遣。但是到了父系社会,男性则跃居为人类的高峰,女性则沦落为匍匐在他们脚下的女奴。女奴的一生固然悲惨凄凉,但是女神命运也并不令人艳羡。记得一位女诗人曾经为女神这样哀叹,与其在山峰上展览千年,还不如倒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只有到了现代社会,男女两性才真正以大写的人的角色并驾齐驱于天地之间。只有到了现代社会,男女两性才真正达成了共识。只有相互平等、相互尊重,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才是人类真正的福祉。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我方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平等的。

首先,我想应该明晰几个概念。
第一、所谓现代社会是指以工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平等和法制是其本质的属性。
第二、所谓竞争是指人们为追求同一目标,获取有利地位所付出的努力。
第三、所谓平等就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
我们说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平等的,主要是基于以下亮点:
第一、现代社会为男女竞争平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在政治上,男女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
在经济上,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在教育上,男女拥有同样受教育的权利。
这说明现代社会男女竞争的前提和机会是平等的。
第二、现代社会男女竞争的平等性已经得到了社会法律制度的肯定,从西方各主要国家的宪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法律制度,都对男女竞争平等性作了周密详细的规定。这就体现了男女竞争平等已经得到法律的确认。当然了,由于传统社会的遗留。在现代社会当中肯定还存在着某些男女不平等的表面现象。但是这些表面现象的存在,显然是不能推导出男女竞争的不平等的。既然现代社会男女竞争的机会是均等的,规则是一致的。那么其竞争的结果也必然是公正的。这也是人类长期追求的,是人类理性的胜利,是现代社会状况的本质反映。

从古到今,既有男性人面不知何处去的扼腕悲叹,也有女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的悲苦涕音,既有男性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也有女性向往站在同一地平线上。
但是只有到了现代社会,男女在竞争的状态下,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期待和承诺。那就是让男人粗壮的手和女人温柔的手握在一起,在推动摇篮的同时,让我们去推动这个美丽的星球走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谢谢追问

可是三辩不是要向反方提问的吗?该怎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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