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
2、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
3、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
4、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
5、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
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概念来看,建筑业企业工地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临时设施应属于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
考虑到临时设施的特殊性,在会计核算上,建筑企业应将临时设施单独核算,专门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成本和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决定了临时设施的预计受益期限的长短。而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往往都低于20年,也就是说临时设施按受益期计算的会计摊销额往往大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摊销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设施
(1)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用的各种道路;
(2)加工厂、制备站及有关机械的位置;
(3)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生产工艺设备主要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4)行政管理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等;
(5)水源、电源、变压器位置,临时给排水管线和供电、动力设施;
(6)机械站、车库位置;
(7)一切安全、消防设施位置。
总的来说,办公、住宿用的临时建筑一类,比如板房。这种在工程结束后拆除的,如果工程结束后不拆除,而是移交了,就不是临时设施了。
临时设施是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临时搭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包括: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休息室、厕所等临时福利设施;现场临时办公室、作业栅、材料库、临时铁路专用线、临时道路、临时给水、排水、供电等管线、现场预制构件、加工材料所需的临时建筑物以及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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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电工的要求:
1、临设电工要熟知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地的总容量、现场线路分布情况及控制形式,供电方式和配电箱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2、临设电工班要建立以下内业资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值班记录,班前讲话记录,维修整改记录,接地摇测及中小型机械的绝缘摇测记录。
3、临设电工应提前5分钟到岗,共同巡视现场用电情况,交班人员要讲清用电设备运行情况,遇到处理故障时,应推迟交接班,直到故障排除,并作好记录上报。
4、临电人员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配电箱、闸具、漏电开关,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更要加强巡视检查,并有责任监督、宣传、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
5、在工作中,必须二人进行作业。一般不许带电进行维修,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保护措施,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临设电工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程、规定,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7、在配合土建施工中,临电人员要积极协助工地领导将各项工作做好,注意安全用电,确保工程用电安全进行。
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设施,通常可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两类。
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
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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