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岁宝宝怎样探视心理伤害小

如题,我是男方,因为婆媳关系水火不容离婚,儿子跟我一岁两个月,我在外地上班,孩子我爸妈带,他妈妈一周接走一天一夜,但是每次我送去时候都是不认识他妈妈了吓得大哭,接的时候又粘妈妈不要走。我休班陪他很开心,但是等我走时候又哭闹,一周经历这种生离死别三四次,我担心孩子心理会出问题,我想咨询下大家:
1.协议是一个月探视两天,要不要将探视改为两次白天不过夜,减少跟妈妈的接触,淡化妈妈的概念。
2.我一周能跟他相处两个晚上,每次走都哭,要不要跟留守儿童一样不见他,等三岁了直接接到我身边上学再相处。

哪种做法对孩子伤害相对更小

如你所说的这种状况,应该不会给孩子带去心理上的伤害。而且,平时“孩子我爸妈带”、“他妈妈一周接走一天一夜”、“我一周能跟他相处两个晚上”的这种离婚家庭的对待孩子的模式应该还算是个不错的模式。
正是因为孩子还小,因此,就出现了“每次我送去时候都是不认识他妈妈了吓得大哭,接的时候又粘妈妈不要走”、“我休班陪他很开心,但是等我走时候又哭闹,”的状况,这种状况,并非是对孩子的一种折磨,反而是对孩子的一种锻炼。一般情况下,幼小的孩子往往天性拒绝“陌生”,天性存在着依赖,一个星期没见到母亲,为让他感觉陌生,因此就会哇哇大哭,但几分种后哄好了孩子,而母子的融洽,又使孩子粘着母亲。一句话,无论是离开母亲还是离开你,孩子都会哭喊哭闹,但过不了几分钟,孩子就会平安无事。因此,你无需为孩子的哭闹太过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孩子的逐渐长大,孩子会适应这种的环境的。
你想的两种方法都不可取,无论是“减少跟妈妈的接触,淡化妈妈的概念”,或是“跟留守儿童一样不见他,等三岁了直接接到我身边上学再相处”。
孩子对母亲,天生有着一种“依恋”和“依赖”,他需要母爱,而你的“减少跟妈妈的接触“,甚至欲“淡化妈妈的概念”,是在剥夺孩子的母爱。如果你真这样做了,待孩子长大后,他会恨你的。同样道理,孩子也需要父爱。留守儿童至所以见不到父母,那是家庭的环境所迫,而你又何苦刻意去“人为”呢?

你可以偿试几种方法,以哄好孩子为目的,和你身边的那些还孩子的亲友和同事们商讨,力争取得更妥善的方法。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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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9
我觉得你们把结婚当成什么呢?
如果二边家庭不和谐,你们为什以要结婚?
而且婆媳关系处不好,为什么要结婚生孩子?
既然生孩子了,你已经是另一个家庭之主了,你的责任呢?你老婆为了你生儿子,你不应该对她负责?生了小孩,不应该为了小孩负责?
说离就离,只因为婆媳关系,关键以后是谁陪你到最后?如果你们夫妻自己的原因,我不好说什么,但为了这个原因,呵呵了。
现在想怕小宝宝受伤,其实从你离婚开始,抛弃了他妈妈开始,就注定从现在到将来,伴随着他的成长,会源源不断的伤害带给他!
你知道从小没妈是什么感受吗???
这是一个作为父亲永远带不了给他的!
你有没有从小宝宝那边去考虑问题?
如果从小你没你妈的陪伴、呵护,你能想像吗?
兄弟,你为了你妈抛弃了你儿女的妈呀!
你儿女长大怎么看你?
兄弟啊,如果你夫妻间还有爱,请勿必好好想想,你妈与你有再大的怨呐,她还是你妈,但你媳妇,如果你都不对她好,她怎么去对你一家人好呢?
望慎思慎行,最好复合吧,为了你们的宝宝,未来的悲剧不重演,说真的!
我说话有的重,但我是从多方面身份上,综合去问问你。希望人间永远真情在!追问

我不想离婚,但是他妈妈非要跟我离婚,起诉我离婚的

追答

女方妈妈?那你老婆是什么态度?她也是个大人了,还要妈管着?日子是过你们的,为什么要过重的在乎父母那边呢?你们生了小孩就是一个新的家庭了,你们有责任经营好。我觉得你还是和你前妻私下好好沟通一下,那边最好也说清,你也对丈母娘一家好一点,一视同仁,她们也是你的父母啊…真的,要好好想想,处理好,小宝宝的未来,你们大人们不用考虑吗?别太自私了…

追问

。。他是我儿子 他妈妈就是前妻啊 前妻不想跟我过离婚的

追答

你不是说因婆媳关系吗?那说明主要原因在于你妈身上,而关键时你又没处理好,让你前妻失望,是不是这样才不想跟你过而离婚的?

其实,你们夫妻间如果还有点爱,可以另筑个爱巢啊,虽说一家人有矛盾误会,如果开始不可调和,可以先放一边呐,让时间来考验这一切,不好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已成一家人,天大的事,不还是一家人吗?为什么要吵?为什么要争?最后伤的是谁?还是你们一家人呐!何苦呢?这是兄弟你的责任呐,你想过你前妻到底因为什么而抛弃了她十月怀胎历经生死般刚生的小宝宝,不想跟你过而闹离婚?

言尽于此吧,如果可能从源头上想法子,能复合最好,唉,大人们伤的可以承受,小宝宝呢?这将伴随着他一生呐…

第2个回答  2019-06-19
可以,假若能证实确实对孩子心理造成了不利影响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20
你家的这个问题是离婚家庭都存在的问题。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孩子刚一岁多,正是需要妈妈的时候,你们却让孩子母子分离,挺残忍的,这将对孩子造成一生的影响。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能复婚,孩子小还来得及。婆媳关系不好你们可以分着过,千万不要因为大人的问题影响孩子一生
第4个回答  2019-06-19
因为一岁的宝宝年龄太小了还不懂事,所以说对于一起伤害心灵上没有多大,他只是会哭闹着找妈妈,找不到妈妈可能会闹,会哭,这是一种现象,但是其他方面儿还目前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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