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如题所述

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其中大中城市街道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干事1至2人。乡(镇)人民武装部最高可按每部8人编配。

扩展资料

人民武装部自新中国建立之后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

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

1996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各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其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少量在经济开发区、林场设置副团级人民武装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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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5

乡镇人武部武装干事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主要职责: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组织民兵完成战备和治安执勤任务;负责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登记、烈军属优抚工作;组织和领导人民防空。

拟制动员计划,做好动员准备工作;组织民兵抢险救灾,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组织支前。

科室职能:

1、拟制民兵军事训练计划、筹备训练器材,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和业务理论学习,完成上级部署的训练任务,检查指导基层军事训练和院校的军事训练。

2、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和整顿,督促检查民兵组织落实,搞好民兵实力和预备役及地方军队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3、在部统一安排和地方有关部门协助下,具体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军民联防,负责组织民兵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任务。

5、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调整使用和实力统计,防止武器、弹药、装备丢失、被盗,确保安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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