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2、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办理程序如下:
(一)符合此次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或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填报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申请所需相关材料一并交到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二)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在网上下载打印《单位汇总表》,汇总后统一交到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其它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服役相关材料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二)个人相关材料
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三)相关缴费记录
养老、医疗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其他证明材料
困难人员认定材料(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安置介绍信或自谋职业等相关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存根的不需要提供)。
2、广州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新政策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广州市关于开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规定,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适用情形: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情况。
领表时间及方式: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