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为三级官(是正部长级)。
省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行政机关的第一号人物。完全的说法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长,为三级官(是正部长级)。
省长是省政府的第一位领导人,是该省的第二领导人。省的第一领导人为省委书记。现在,省长都是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
“省委副书记、省长某某某”,是媒体上经常出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