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知道你说的“好些时间”是多久;
2、按规定执行案款是直接交到院财务室的,特别是大笔的;大笔案款领取,是承办法官、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分别签字同意后领取;
3、一般来说不存在财务做帐耽误好几天的;
4、你可以去问一下具体情况,如还是财务问题,去找财务室问一下,如不行找分管财务领导反映一下;
5、如不是财务问题,你按承办法官、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的顺序反映,当然也可找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6、如到院长处也没有满意的结果,可以找检察院、政法委、同级政府信访局反映,当然你应该先确认你的案子是否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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