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属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终审判决不服的申诉方法:
1、对民事和行政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
2、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