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的基础级必须满足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要求。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
绿色建筑的室内布局要十分合理,尽量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阳光,节省能源,为居住者创造一种接近自然的感觉。
绿色建筑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间的平衡。
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
绿色建筑的设计须知
绿色建筑设计深度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可不再另行编制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
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经审查通过的绿色建筑相关设计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审查。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