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车被收了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摩托车强制报废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机动车回收企业代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需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停车、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办理程序主要如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出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停和重新驾驶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无效。(3)注销车辆时,如丢失车牌、行驶证和《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补发手续应同时办理。因其他原因无法返还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处公告无效。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