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3年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一年是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暂不执行刑罚,通过对罪犯进行考察一年,罪犯在考验期间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在一年的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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